駐港澳人員進口免稅物品登記證報關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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駐港澳人員進口免稅物品登記證報關介紹
一、適用范圍:
常駐香港和澳門地區的因公出國人員攜帶貨幣、旅途自用物品和耐用消費品進出境時,使用此證向海關申報。
二、欄目填寫規范:
1、進出申報登記欄:
——品名、數量、貨幣:注明攜帶進出境旅途自用物品的品名、數量,報明攜帶外幣的幣名、幣值和貨幣單位。
——入境日期:填報入境日期(年、月、日)
——出境日期:填報出境日期(年、月、日)
2、免稅物品申報欄:
——第四項物品數量/價值:填報第四項物品的品名、數量及物品的價值。
——第五項物品數量/價值:填報第五項物品的品名、數量及物品的價值。